
在成都购房落户,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操作:
准备材料
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
《不动产权证书》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购房备案合同;
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“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”加盖鲜章(如适用);
房产证、购房合同、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(如适用);
房产所在小区物管、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开具的“入住居住证明”加盖公章(如适用);
申请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,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子女出生证明(如适用)。
选择办理途径
线下办理:前往各区(市)县公安办证中心;
线上办理:通过“成都公安微户政”公众号进行网上申请。
提交申请
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;
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,领取《户口迁移证》;
申请人持身份证、《准予迁入证明》第三联、《户口迁移证》第二联、身份证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。
注意事项
确保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真实有效;
在成都落户后,申请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从事违法活动。
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个人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,并按照上述步骤进行操作。